1、经济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所进行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2、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我国已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别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3、2022年12月1日,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4、《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5、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6、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7、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是编制投入产出表的重要来源,用以制定出更加合理的经济政策。编制科学的投入产出表的意义在于进行定性、定量的宏观和微观投入产出分析。宏观投入产出分析的意义在于制定出更加合理的经济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微观投入产出分析的意义在于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8、《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9、《通知》强调,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