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公司因药材被扣押无法履行合同不构成情势变更;
B.乙公司在两起行政诉讼中均不具有共同原告资格;
C.甲公司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D.执法机关的行政赔偿范围包括甲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